城建用地要过"土壤环境关"

管理资源中心       2008-01-14       浏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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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像污水横流、黑烟滚滚那样直观,土壤污染易被忽视。但这种危害极大的污染已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

1月8日,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称防治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从2002年起,环保总局开展题为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的调查,对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壤受污染程度进行评估。

调查显示,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其中,珠三角部分城市采样点中有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严重超标。

环保总局将采取措施整治土壤污染,其中包括建立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制度。

"建立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制度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制度。"周生贤表示。

业内人士分析,土壤环境准入制度意味着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将要进行土壤污染评估,内容包括用地污染程度,以及将来该土地在用途上是否污染土壤等。记者获悉,环保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搬迁企业原厂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降低土地再利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与土壤污染最密切相关的是农业和农产品。另一个防治措施重点即强化农用土壤环境监管与综合防治。

有媒体报道: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环保总局提出,将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严格控制污水浇灌,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治理。同时,规范有机食品发展,制定专门治理办法,开展基地建设试点示范,列入中心和地方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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